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防爆照明,为工业安全加分。集中控制型防爆照明灯报价
应急照明的内容与要求在《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中已提出应急照明可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第九章第二节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第十章第二节“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中规定了应设的部位。这样,设计人员根据使用特点及甲方要求,在控制上采取不同的方法,使应急照明设计出现了千姿百态、百花齐放的局面。(1)疏散照明。。(2)安全出口标志灯。(3)备用照明与安全照明。LED防爆照明灯安全照明,防爆灯让您更放心。
缺点是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积大,当供电距离长时,导线截面大,将增加铜耗量,且线路的防火问题也要考虑。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较多,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因此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地下建筑,有时要与其他类型的应急照明电源配合使用,这样较为经济合理。不过像计算站等建筑物内已有这样的电源且容量能满足要求时,可利用这种电源做为本场所内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组合的供电方式。由于上述几种电源的结构、可靠程度都不同,对系统的要求和应用范围也不同。所以在实际当中只选择某一种应急照明电源有时是很难满足要求的,也很难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这时就有必要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应急照明电源。
应急照明安全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1)工业厂房中的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时,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员挫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区域。如刀具裸露而无保护措施的圆盘锯等。(2)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时,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延误急救时间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的抢救室等。(3)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后,由于众多人员聚集,且又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或人们难以与外界联系的电梯内等。防爆设计,照明安全双保险。
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自带蓄电池式应急照明,灯具内部配备可充电蓄电池,在正常市电供电时,蓄电池充电储备电能,市电一旦中断,蓄电池自动切换供电,使灯具持续发光。这种方式安装相对简便,适用于分散布置的应急照明需求,如小型办公室、酒店客房等场所。集中式应急照明供电系统则是将应急电源集中设置,通过专门线路为各个应急照明灯具供电。它的优势在于便于统一管理和维护,供电可靠性高,常用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地铁站等人员密集且对供电稳定性要求极高的场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大面积的应急照明需求得到满足。防爆照明,工业领域的安心之选。韶关防爆照明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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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本系统应急灯具内部不设蓄电池,由集中电源供电,应急标志灯具为持续型,工作电压:DC36V;应急照明灯具为非持续型,小功率应急照明灯具采A型灯具,工作电压:DC36V;本系统应急灯具供电采用多台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可避免过度集中设置集中电源一旦发生故障造成的供电整体瘫痪的风险A型集中电源设置在配电间或坚井内,单台功率不大于1KW;控制器和集中电源均自带蓄电池组,控制器蓄电池组初装应急时间不小于180分钟;集中电源蓄电池组初装应急时间不小于90分钟;功能要求:系统中消防应急标志灯常时处于节能点亮状态,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灯,应急照明控制器对自身状态及集中电源和消防应急灯具的状态进行监视;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自动执行以下控制操作控制系统所有非持续型应急照明灯点亮;应急标志灯进入应急点亮状态熄灭着火防火分区用于借用疏散的出口标志灯,正常照明失效时,失效区域的应急照明灯可快速启动点亮工作;系统应可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所有持续型标志应急灯具由节能点亮状态进入应急点亮状态,非持续型应急照明灯由熄灭状态进入应急点亮状态。灯具线采用无极性连接。集中控制型防爆照明灯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