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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学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6日

    选用组织从中筛选出的3家企业。4.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5.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者确定为供货企业(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三)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2.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3.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4.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校服管理软件,有效提升校服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轻松管理校服!青海学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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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家长表决意见及结果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3.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少于80%,原则上用平均数方式确定每个班级家长数量。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定校服采购模式、展示环节、评定标准等,形成更加详细的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选用组织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公开。4.发布采购需求。经选用组织审议通过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采取采购平台、教育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5.确定供货企业。由学生、教师、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织,评定组织人数不得少于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学生和家长不少于评定组织总人数的80%。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对通过审查的企业进行样品展示、方案说明,展示校服质量、报价、售后等相关事宜。由评定组织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中小学校服管理平台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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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依法做好整改、处罚、复查等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采购单位3年内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督导学校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提供校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让更多的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六、规范校服穿着,发挥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学校要落实引导学生爱惜校服、规范着装的教育职责,把爱惜校服、规范着装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有机融入中小学生良好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养成教育。启迪培养中小学生社会成员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专户,专款**,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8.校服检查验收。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管理校服信息,保障校服采购、发放等环节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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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和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2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校服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对在校服工作中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加强服务保障22.各区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努力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指导学校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校服信息流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四川校服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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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青海学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