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家长表决意见及结果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3.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少于80%,原则上用平均数方式确定每个班级家长数量。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定校服采购模式、展示环节、评定标准等,形成更加详细的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选用组织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公开。4.发布采购需求。经选用组织审议通过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采取采购平台、教育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5.确定供货企业。由学生、教师、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织,评定组织人数不得少于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学生和家长不少于评定组织总人数的80%。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对通过审查的企业进行样品展示、方案说明,展示校服质量、报价、售后等相关事宜。由评定组织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校服备案系统,安全稳定,为校服备案信息提供可靠的存储和管理环境!辽宁学校校服管理系统
财库〔2019〕3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各地各选购校服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明确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_31888)、《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_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_31701),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采购单位在验收时,要及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随机抽样送到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技术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学生家长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校服特色和学生的权益。四、坚持自愿原则校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统一着装上学。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 辽宁学校校服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让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时代步伐!
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爱美尚美创造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明确职责分工(一)教育主管部门履行校服采购、选用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管理办法或细则,对校服采购、选用和管理列出负面清单,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校服采购、选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每年将市场监管部门校服抽检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协调处理校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指导省纤维检验局等专业纤检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每年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校服产品质量等违法行为。(三)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正、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公开采购,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质优价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四)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完善校服团体标准,提高行业质量意识和自律能力,促进校服款式优化和质量安全提升。。
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查验,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采购的校服必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校服选用方式、流程等需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一采购校服的地方,采购方案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本部门现有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内容,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坚持自愿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坚持自愿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规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门为管理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服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便捷操作,轻松完成校服信息的登记与查询!
五)家长和校服选购组织积极配合协助学校开展校服选购工作。学校和校服选购组织要充分尊重和吸纳家长在校服选购中的意见建议,通过民主监督,发挥好家长在校服选购中的监督作用。三、规范选购校服(一)严格校服选用采购程序1.征求选购意向。学校应进行深入论证,确定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通过向拟选购校服的全体学生家长发放《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等方式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2.成立选购组织。选购单位应成立校服选购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和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选购组织人数的三分之二。学校可结合实际,成立校服选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意见反馈小组等。3.确定选购方式。选购单位应按照采购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方式采购校服。4.发布选购公告。选购单位结合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采购方案,方案应包括校服款式、价格、面料、版型、采购规则、采购方式等内容。根据方案形成公告,并公开发布。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站式解决校服登记难题,助力打造智慧校园!辽宁学校校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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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一、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着装率达到80%以上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二是按照流程初选出不少于3家企业,再组织家长投票确定企业;三是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辽宁学校校服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