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13.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14.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在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对社会公示,建立校服企业“黑名单”制度。15.校服企业要切实履行校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校服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校服企业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质量抽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六、强化联动协作16.校服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环节多、社会影响面大。各区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每年定期由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探索新技术,为校服管理带来更多可能!校服管理系统
明确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要求等内容;建立选用采购工作台账管理、合同备案及信息通报制度;要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监管能力。8.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校服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工作。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全过程监督。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四、规范采购流程9.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校服选购模式,完善校服管理有关制度规范,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参考教育部《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范例》,就选用采购流程、定价机制、收费要求、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确规定。10.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学校的指导监督。山西中小学校服备案平台校服管理软件,轻松应对校服管理中的大小事务,让管理无后顾之忧!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厂、纳税等。(一)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家校联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组织全体成员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货企业,得票数者为供货企业(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等共同做好校服管理与服务工作。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本区校服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属地校服管理制度,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区级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5.中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将校服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中小学生着装礼仪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为校服生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涉及校服安全和质量的违法行为。三、强化选用管理7.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按照学生自愿原则,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本区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界面友好,操作便捷,老师上手快,管理更轻松!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售后服务监督等各环节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严格质量监管12.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区、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助力学校实现校服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浙江学校校服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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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校服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