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一批基础较好的县区通过先行创建率先实现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完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指导各地做好自评和复核。稳步推进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促进质量特色发展。扩大质量高中教育资源。深入挖掘质量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质量普通高中招生规模。通过区域内集团化办学、城乡结对帮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托管帮扶县中等方式,持续扩大质量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通过AI摄像头轮巡采集实验室的使用情况。湖南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平台
国家继续支持县中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办学质量。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强化质量融合发展。扩大特殊教育资源。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加快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推进普惠融合发展。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河北实验教学服务实验教学软件定制平台为实验室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培训与教育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第三条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教室、历史地理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教室等。第四条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实验室应成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第五条实验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第二章设置与仪器配备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应执行《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号),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实验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教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教室。
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实验教学工作统筹力度,认真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指导。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中小学校要将实验教学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实验教学管理,落实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二)保障经费。各地根据需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实验室建设和其他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学校应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实验教学实施。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地区实验教学经费支持力度。(三)强化督导。要将中小学实验教学条件保障纳入办学条件改善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合理制定实验教学督导计划,定期开展对学校实验教学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到定期检查与监督,落实实验室安全主题责任。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教学用试剂(药品)中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重点单列,明确各种危化品、易爆品、易制**从采购、使用到回收中间各环节的管理办法以及注意事项。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有序、可控。(三)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1.科学配置实验人员。各地要合理配置实验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增加高学历人员和青年教师的比例,建立一支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实验教学团队。2.强化实验教学能力培训。建立健全实验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巩固技能,更新知识,普及新技术新方法应用。要将实验教学能力纳入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必备素质考查。3.提升实验教师专业素养。通过开展教师实验技能竞赛、实验教学公开课观摩、实验教学**课评选等活动,在全省遴选500名**实验教学教师,以此带动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创新实验教学方法,综合运用观察、模拟、体验、编程、实践等多种形式,将传统方法与新兴技术相结合,引导学生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探索、由固化思维向创新思维、由个体学习向团队合作转变。平台内嵌中小学实验仪器展演与选型系统。山西实验教学与实验实验教学管理平台
平台内置实验与仪器操作技能试题。湖南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平台
占总分10%)、实验操作(占总分80%,含完成实验及合作完成实验两部分)、实验报告(占总分5%)、答辩(占总分5%)等。总决赛计划于2023年8月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奖项设立(一)个人奖1.实验知识竞赛:以设区市为单位每学科按参加复赛学生人数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若干。2.按照分区赛个人总分排名,每学科前20%的学生获省三等奖(其中参加总决赛的选手按总决赛名次授奖)。3.按照总决赛个人总分排名,每个学科分别设立以下奖项:特等奖10名,一等奖17名,其余为二等奖。4.每位获得省三等奖及以上的参赛学生可上报一名指导教师,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对应指导教师奖。5.每学科在总决赛中合作完成实验环节得分排名的学生获得合作奖。(二)团体奖按照每个设区市每学科参赛学生在总决赛中的总分排名,分别设立学科团体奖: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奖及个人1.奖:每学科参加实验知识竞赛初赛的年级的学生人数达到该年级总人数(高中段为选修物理、化学的学生总人次)80%的获得评奖资格,其中20%的可获得奖,由县。市、区)结合参与实验知识竞赛和日常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综合评定并向设区市申报,设区市审核后报大赛组委会。湖南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