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追索?首先,欠款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张债权,欠款人结婚,可主张欠款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与欠款人没有约定欠款为个人在债务,或债权人不知道欠款人夫妻婚内财产分开的话,那么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原则上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配偶偿还此债务。其次如果债务有保证人,就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第三如果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欠债务。第四如果欠款人下落不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时间到了,债务人不论是否看到,都视为已送达,院对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缺席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便可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浙江债务纠纷共同合作
父亲借钱写儿子的名字借条有效吗?父亲对外借款,并签署儿子姓名时,借条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儿子和出借人是否同意这一行为。如果双方那都同意,那借条就具备法律效力,可作为借贷纠纷的证据。如果双方均不同意,那这种借条就是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要想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他必须能够理解并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能受到**、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3.该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南通债务纠纷内容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支付令。
2024个人债权可以转让吗?个人债权可以转让,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必须合法有效,不应存在任何法律上的争议,债权应具备可让与性。相关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父债子还,父母欠债,可以执行子女的房产吗?案例:陈某夫妇创业欠债,在破产前夕给未成年的女儿购买了一处一百多万的房产,由此女儿名下的房产被执行用于抵债。上述案例中,女孩儿未成年,不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从而用于偿还家庭共同债务。以下几种情况,子女的房产也会被执行:1.恶意转移财产:父母在知道已经破产或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该房产会被执行;2.房产故意赠与或低价买卖:将名下房产以这种形式过户给自己已经成年的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或买卖行为,房产会被用来强执;3.家庭共有财产:某些时候,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会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依然会被执行用于抵债。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丈夫**欠钱,妻子可以不还吗?不需要还的,**的赌债未用于夫妻通过生活,丈夫未经妻子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是妻子同意丈夫借债参与**的,知情的,这笔债务也有用于家庭生活,那妻子就应该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正常来说,**赌债大多是个人违法借款,比如等,只能由他个人承担,如果是欺骗他人借款进行**的,所欠债务应根据实际来偿还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避免法律的适用错误。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浙江债务纠纷共同合作
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浙江债务纠纷共同合作
被别人强迫签了欠条需要还吗?如果是被别人强迫签下欠条,我们需要明确这种欠条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份欠条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强迫签署的欠条自然是缺乏法律效力的。被迫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这份欠条进行作废,从而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其内容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借条内容上要写明借款人和放款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列明详细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期限必须明确,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还款期限。比较好写明借贷的利率,以及**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确保双方对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有明确约定。借条应该由借款人亲自签章,手印或者签字,确保借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浙江债务纠纷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