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商机详情 -

提供商标平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 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权利,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的费用一标为国家规定费用2000元(超过有效期但在6个月内的另加500元延迟费)加上一定的代理费用,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 复合商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提供商标平台

提供商标平台,商标

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属使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属使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属使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

2、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民事商标代理营业商标,指生产或经营者把特定的标志或企业名称用在自己制造或经营的商品上的商标。

提供商标平台,商标

商标的价值性,商标表示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1、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商标权一经取得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赋予商标权独占性,这种独占性使得商标权可以作为一个企业的形象代言。商标的价值是不断变化的,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商标也就越来越值钱。不同的商标在不同的消费群体中享有各自的盛誉,同样具有自已价值,这方面的价值更多的体现在使用价值上,不同的商标有各自针对的消费群体,反应的是消费者的不同需要。

2、商品的声誉决定商标的价值。当商品的声誉达到一定的地位时,商标的独特性就体现的更加明显,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商标表示的是商品的质量,彰示的是商品的声誉;商品的声誉是不断累积的,商品声誉的顶峰则是一种文化。

3、企业的综合实力决定商品声誉。商品的声誉来自生产它的企业,因此直接影响和决定商标价值的是企业的综合实力。承担商品质量责任的是企业,企业也是商标价值的受益者。

商标无效之后是否可以再报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是可以再申请注册的,但同样或者相似的商标在宣告无效后一年内再申请的,不予受理。《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的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提供商标平台,商标

根据商标恶意注册的不同情形,在先使用权利人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救济:  一是通过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进行商标确权。具体而言,权利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相关条款,针对恶意抢注的商标提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等程序,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二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行使诉权。商标恶意注册人若以恶意注册的商标为权利基础,反复投诉、起诉在先使用权利人,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其合法的商业权益,在先使用权利人可依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救济。  三是通过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进行维护权利。若商标代理机构存在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等行为,或以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等的名义变相申请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权利人可依据《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投诉。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成员资格的标志。刑事商标销售

带有欺骗性指标志对指定商品或服务质量等特点或来源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提供商标平台

商标优先权怎样行使

根据《商标权法》第25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提供商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