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所指的同住人概念不同,本解答所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比较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如果不同意拆迁,可以向拆迁单位提出异议,要求协商解决。杨浦老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

房屋动拆迁资格证书管理的法律依据:房屋动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动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动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动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对房屋动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具体资格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屋动拆迁主管部门制定。《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屋动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第十条房屋动拆迁主管部门对于取得《资格证书》的房屋动拆迁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被考核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时限,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于考核合格的,给予验证;考核不合格的,由房屋动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资格证书》。 杨浦老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如果在拆迁前已经租出房子,补偿如何处理?

是否可以拒绝房屋动拆迁?不同意拆迁,或者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是不能阻止拆迁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1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所以被拆迁人如果坚持不同意拆迁的话,行政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公告,下一步就可以对相关房屋进行强拆处理,这种方法是不可以阻止拆迁的。
国家根据需要征收土地时,肯定涉及到对居民的房屋进行拆迁,部分居民认为房屋是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不需要拆迁补偿的话,是否可以拒绝房屋动拆迁?拆迁是属于政策性事项,居民应当配合拆迁工作需要明确的的,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是根据城市的整体建设和规划设计来进行的,不可能因个人不同意拆迁而更改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对于居民不想拆迁的情况,是有可能进行强迫执行的,但居民可以向拆迁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表达相关诉求,以求获得较大化的补偿。房屋动拆迁缴税提交材料有房屋产证原件。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办不履约怎么办?拆迁款迟迟不到位,对此法律有期限规定吗?如果拆迁办威胁要违法强拆,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拆迁补偿安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承租人面对拆迁时,有哪些权利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通常包括哪些内容?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如何**?拆迁后,如何确保安置房的质量?如何选择并委托合适的拆迁律师?拆迁后,如何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征收补偿利益归属争议中常见争议焦点有哪些?宅基地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需要注意哪些?上海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和规定有哪些?房屋用途改变之后遇上拆迁,一般要如何补偿?动迁会带来的法律问题?杨浦老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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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动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写?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在签订房屋动拆迁补偿协议,会因拆迁补偿方式的不同,房屋动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也会不同。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补偿方式是产权调换的,协议中应载明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搬迁期限和补偿的差价。房屋动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1、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2、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3、搬迁期限、搬迁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4、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杨浦老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