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长方形的供桌、供案,既有陈设的作用,又有祭祀的功能。在祭祀时,供案一般都是摆放被供奉的对象,而供桌则是摆放供奉品,如酒、水果以及其它食品等。供桌比供案矮,不使用时一般都放置在供案下面,供奉时再拉出来,等供奉完毕,再移回供案下方。供案又称香案,祭案,多用于寺庙和祠堂中,一般陈设于大殿正迎门佛像前的居中位置,案上置放香火、鲜花、果品和香炉、烛台等供具和祭祀品,一般来说,造型都比较夸张,形体较大,且多在桌边上起“拦水线”,防止酒水碰翻后流在地上。山东省博兴县齐都红木家具厂专业从事红木家具研究、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德州奥氏黄檀红木书房
比如,供桌供案主要应用于敬念仙逝长辈和敬供先人;八仙方桌主要应用于接待重要宾客,例如“请上坐”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边位子;圆桌主要应用于家人共餐,一家团圆之意。按生活习惯和用途,中式桌案类家具大致分为供桌、方/圆/月牙桌、几案、其他等。供桌、供案,案是用于放食物的木盘,多以矮足,长方形木制的黑漆上饰纹彩或者雕刻。桌,有两种写法:古人用“卓”和“槟”代用“桌”字。桌比几、案要晚出现。“卓”字有两种意思:高而直;二是,不平凡。淄博红木书架定做齐都红木保留木材本身的材质、天然的纹理、光润的色泽,生产自己的红木家具。
无漆,硬木尤其是红木家具本身优美的纹理质地无需上漆附色,一般南方用揩漆,北方用上蜡或烫蜡,目的主要不在髹饰,而是为了保护这些优良的木材并使之更好地呈现纹理。宋代宫廷的家具多以黑漆髹饰,取得朴素的效果。明清家具中也多上素漆的家具,一般一色而成。重漆:先秦至汉,采用红黑为主的重漆,兼以白、灰、黄、褐、蓝等色,华丽深沉,体现了一种皇家和贵族特有的气息,反观当时的绘画色彩也有这样的魅力。适中一类是中国传统家具的主流,在集传统家具之大成的“明式家具”中被发挥到美学境界。
衣架是用来搭披衣衫的架子。《鲁班经匠镜》讲到有素衣架和花衣架两种,外间较爲少见。当时的衣架与现在的衣架不同。现代衣架大多采用挂钩式或枝叉式,衣物多以脖领处挂在衣钩上。古人衣架,包括清代衣架,多采用横杆形式,两侧有立柱,上下承木墩底座,两座之间有横板或横枨,立柱顶端安横梁,两端长出立柱,尽端雕出龙凤纹或灵芝或云头之类。横杆之下安中牌子,上有透雕装饰,主要起牢固作用。衣服脱下后就搭在横杆之上。古时候没有自来水盥洗室,一般都是用面盆架的,年纪在五六十岁以上的小时候都用过或者见过。“诚信、务实、创新、超越”是齐都红木的经营理念。
镜台,是家具的一种,也称“鉴台”。镜奁很大,并可以储藏装饰品,上可架镜,故名镜台。在先秦时期,镜台并不是人人能用之物,只有达官显贵们才可以使用,它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早在唐代,皇室贵族或者富足之家就已经拥有了精巧的镜台。到了宋代镜台就比较普遍了,较高的梳妆台台面上竖着镜架,旁设小橱数格,镜架中装一块大玻璃镜。到清中期,镜台已很常见。承足(脚踏),今通称“脚蹬子”,古称“脚床”或“踏床”,是我国古时人们在坐具前放置的一种用以承托双足的小型家具。齐都红木原版塑型,在器型上,分毫之间必争,精确至每一丝弧度。烟台老挝大红酸枝红木鼓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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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可以缓解久坐的疲劳、稍作倚靠功能。凭几是席坐时代的一件重要家具。由于南北文化的融合,辽金在经济上都效法宋制,家具同样受到宋的影响,整体构造和风格与宋一致,民族间的差别并不大,有些考古发现,辽金较宋的家具,制作更粗糙一些,但此说法也缺乏足够证据。辽金在宋的基础上,使用桌椅要更为广阔,出现了室内设屏风、并多见一桌两椅、三椅、四椅的平衡对称格局。契丹人的权力-辽、党项族的权力-西夏、女真族的权力-金,也有自己的民族地域特色,辽贵族的室内陈设富丽堂皇。德州奥氏黄檀红木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