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日成功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涉及吉林省琴航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汇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及长春市威纯经贸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本案现已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578.12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违法手段层层剖析:虚构业务链条暴露三大问题
经税务稽查部门调查,2017年至2024年期间,三家企业实际控制人闫莉统一策划实施了一系列违法行为,形成了完整的骗取出口退税链条。其违法手段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企业通过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违法虚开发票增加进项抵扣,人为扩大退税基数。
二是虚列进项税额。通过编造虚假交易虚增进项税额,篡改退税计算依据。
三是出口不具备合理商业目的的货物。以骗取退税为主要目的组织出口业务,缺乏真实商业实质。
法律后果与依据:补缴税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决定,已依法追缴三家企业骗取的出口退税款578.12万元。由于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
本案处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中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相关规定。税务部门表示,此案充分体现了对出口退税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执法态度,一旦发现涉嫌犯罪将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规范出口退税管理:企业应重视四大风险防控要点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税务专业行家提出以下风险防控建议:
首先,确保业务真实性。出口业务必须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真实的交易背景,杜绝任何形式的虚构交易。
其次,严格发票管理。特别是农产品收购发票等进项凭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完善单证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应当齐全、完整,并建立规范的归档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自查机制。企业应定期开展出口退税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鼓励出口的重要举措,但绝非“法外之地”。企业应当依法合规享受政策红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本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典型案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