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申请再审时满足哪些条件时法院便会决定再审呢?
1.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为调查收集的;
2.原离婚判决所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比如离婚律师曾经代理的一起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变卖房屋并按协议约定分割了卖房款,却并未最终协议离婚。男方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依法平均分割卖房款。该案的主审法官援用合同法中有关实际履行的条款驳回了男方平均分割卖房款的请求。对于该案,以最高法院关于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认为原审法官适用法律错误,最终得以纠正原审判决中的错误。 离婚律师主要是什么的?鄞州涉外离婚律师案例

虽然起诉离婚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后做出了生效判决,但是仍有少数当事人拒绝履行。比如拒绝按照判决向对方交付财产,再比如拒绝将孩子交给对方等。
既然是生效判决书,便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对方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根据宁波离婚律师的经验认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强制执行申请书。通常来说,该文件应该打印出来并由申请人使用黑色或者蓝色水笔签字写日期。
2、准备申请人的身份材料。比如户口本或者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的身份材料。既然打过离婚官司,肯定能获得对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能证明自己身份信息的材料。
4、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如果是一审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通常还需要准备判决已生效证明。如果案件经过上一级法院二审,则一、二审离婚判决书均需提供。
5、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既然经过离婚诉讼,绝大多数都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审理,因此,获得对方的财产信息也不是难事。
鄞州涉外离婚律师案例宁波陈春香律师办理很多婚姻继承类家事纠纷案件。

既然是起诉离婚案件,那么首要解决的就是是否应该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而依据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状况又是法官应否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因此,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都要把判断夫妻感情状况作为首要解决的问题。那么,法官是如何判决夫妻感情状况的呢?宁波离婚律师认为他们主要会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感情基础。判断感情基础是否牢固,主要参考因素有婚前通过何种方式相识?相识后交往了多久?了解是否充分?各自成长背景、各方面的条件是否相近等。通常认为自行相识;交往时间较长;交往期间相互了解较为充分;成长背景、职业、受教育程度等较为近似的男女双方会被法官判定为感情基础牢固。
二、婚后感情是否融洽,这其中又包括婚后是否经常发生矛盾? 是否相互关心帮扶? 是否存在家暴?婚后是否生活在一起?一方是否存在出轨问题?以及夫事复生活是否和谐等。
在起诉离婚时,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法院举证。作为定案的依据,离婚证据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本离婚律师结合多年来的办案实践,谈谈离婚诉讼中的证据有哪几类。
一、原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材料。这其中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证明子女身份的证据。这其中有一点要提的是对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通常情况下,长时间在一起生活,都会留有对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囗本复印件。没有的话可以经您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供复印件即可,法院是可以联网核对真实性的。
二、夫妻感情方面的证据。比如各种录音录像、照片、聊天记录等等。再比如有的离婚案件中会涉及遭受家暴后的报警、就医记录。再有就是一方出轨的证据。
三、与子女抚养问题相关的证据。比如子女与哪一方的关系更好,分居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本人关于父母离婚后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见等。
四、与离婚财产有关的证据。比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单、公司股权信息、可以证明收入情况的纳税证明或者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当事人应该将上述证据分类罗列为证据清单。其中应该包括“证据名称”、“页码”“证明事项”、“证明目的”等内容。 选择离婚律师,律师的执业经验尤其是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

不论什么诉讼案件,都不能提供虚假证据,法官不是当事人的亲友,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无法事先了解具体情况,法官了解案件的主要推进是通过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因此,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是否成功基本上就可以决定案件的走向,然而,证据也存在真假,在案件中证据的真假不以人的意志发生变化。现实中有一些当事人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向法庭提供了伪造的证据,意图来误导法官对于案件真实的确定。那么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如果提交了为证应该如何去做呢?这些都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的咨询费收费没有硬性规定。象山专业离婚律师咨询
一般离婚请律师费用需要根据案件是否涉及财产来确定。鄞州涉外离婚律师案例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呢?
律师回答:如果对方不同意,就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身份证、结婚证(丢失可到结婚登记处开具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起诉书及副本,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并交纳诉讼费用。立案后,准备开庭。庭审的主要内容是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
当然在起诉离婚前可以判断是否可以调节,不到不得已,律师也还是建议可以通过沟通调节。 鄞州涉外离婚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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